读懂《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(试行)》,动物实验不“踩雷”

实验动物作为科研重要的一环,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实验动物值得重视,它与科研结果的准确性、是否能发表等密切相关,关键记住以下几点。


一、国家科委第2号令《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和《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科发财字[2001]545号)规定操作动物的单位或个人,必须具备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。


二、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所属单位或个人根据规定,一定会具备:

1. 使用的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必须来自有《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》的单位,质量合格;

2. 实验动物饲育环境及设施符合国家标准;

3. 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、垫料及饮水等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;

4. 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实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人员;

5. 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;

6.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这些条件会保证实验动物使用,合理合法;同时专业的人员也会保证实验的科学性和严谨性。


三、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不得转借、转让、出租给其他人使用权,同时也不能超越规定的适用范围操作其他物种。 发现借用、冒用他人的证书或者超出适用范围物种(挂羊头卖狗肉)的,千万要警惕,要不然你的实验结果可能就无效了。


四、未取得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的单位或个人,所进行的动物实验结果不予以承认,不得用于科学成果发表或者课题申请。随着国家对于动物实验规范的进一步加强,对于违规操作的动物实验结果可能划归到“造假”的范畴。


动物实验请认准资质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

武汉云克隆动物有限公司(CCA) 作为国内最大的接受科研项目外包的公司之一,拥有 100,000 平米独立的工业园区,也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独立拥有政府授权的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、《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》和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“三证”齐全的企业。



一年一度的国自然项目下来了,紧张忙碌的实验又开始了。动物实验请认准资质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》,多一分细心,不踩雷。